1. 貨主托運貨物時,須如實填寫“貨郵申報單”內容如下:
1) 始發站、目的地;
2) 托運人姓名、單位全稱、聯系電話、詳細地址;
3) 收貨人姓名、單位全稱、聯系電話、詳細地址;
4) 所托貨物確指品名、包裝方式、件數;
5) 儲運注意事項、是否辦理急件運輸、其他要求。
2. 根據運輸條件和貨物性質,不能在一起運輸的貨物,托運人應分別填寫貨郵申報單。
3. 貨物包裝應符合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致損壞、散失、滲漏、不損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其他物品的要求:精密、易碎、怕震、怕壓、不可倒置的貨物,應有能保證貨物安全運輸的包裝及貼上相應的標志。貨物包裝內不準夾帶禁止運輸或者限制運輸的物品、危險品、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等。
4. 如托運貨物超大、超重時,托運人需事先向收貨柜臺咨詢有關航線機型的貨艙門尺寸及貨艙地板承重情況,超過標準將不予承運。
5.對有特殊要求的貨物,需在外包裝上標明出發站,到達站和托運人信息。
6. 托運國家有關部門限制運輸的物品時,應事先辦妥一切準運證等證明。
7. 貨主在填妥貨郵申報單并將貨物過秤和通過安檢后,將運單填制完整,交納相應費用。
8. 托運書上貨代蓋鮮章。
1、航班到達3小時后查詢 ,查詢電話 :85205527 (人工);
2、辦理提貨手續(貨運單號、收貨人和提貨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公司需提供介紹信、貴貨還需提供貨單傳真件);
3、庫房提貨(出庫結算單、收貨人和提貨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收費發票)。
1.在交運貨物時,為提高收貨效率,請依次排好隊交運貨物,避免造成貨物擁堵;
2.以普通貨物申報的貨物包裝內不準夾帶禁止運輸或者限制運輸的物品、危險品、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
3.交運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限制運輸的貨物,應在公安、檢疫等有關政府部門辦理手續;
4.托運人交付的《民航四川地區航空貨郵托運申報單》內容應當填寫仔細,內容包括:托運人/托運單位、交運日期、貨運單號、貨物品名、目的地、件數、重量、托運人簽字,托運單位業務章,銷售代理人及銷售代理人單位業務章;
5.快件貨物要在運單及申報單上蓋上快件章;
6.托運人交付的“國際航空貨運單”內容需正確詳細,包括:貨運單號、貨物品名欄(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航班時間、注意事項(HandlingInformation),銷售代理人欄信息及隨附的分單信息,要求銷售代理人欄簽字必須與托運申報單上銷售代理人簽字一致,中轉貨還需注明機型;
7.托運人交運特殊貨物申報手續時,保函內容必須正確,《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必須符合民航局規定,鑒定結果必須符合普通貨物承運要求,且必須是航空公司認可的鑒定機構,還須配合安檢員開箱;磁性貨物須現場做鑒定檢測;
8.貨物外包裝上必須有相應的標記、標志和標簽,去除廢舊、無效標記標簽;
9.貨物包裝必須堅固、完好、輕便,包裝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釘、鉤、刺等,在運輸過程中不致損壞、散失、滲漏,不致損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其他物品;貨物底面是金屬材料的,須按航空公司要求添加墊板;
10.“根據各航空公司《運輸手冊》規定,在承運體積小重量的貨物時,要注意貨物包裝須滿足航空器底面積承受力,若超出最大承受力,須按航空公司要求增加墊板,交運超過60kg或人力不便搬運時,須加裝托盤;
11.交運超寬超重貨物時,入庫后須做24小時停放,并配合安檢人員開箱,確認貨物品名。
1、國際查詢電話:85207431;
2、提取國際運單正本;辦理報關和報檢手續(身份證、護照、單位介紹信、委托書);
3、提貨手續:確認海關放行章、柜臺收費驗訖章、貨代貨主個人信息章、貨物溯源表;
4、發貨員核對貨物(件數、重量、標簽、運單號 );
5、交付貨物予貨主(在交付過程中,若發現貨物有不正常情況,可咨詢工作人員進行相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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